法院在保全被执行人在第三方到期债权时,第三人在笔录中承认欠被执行人具体
法院在保全被执行人在第三方到期债权时,第三人在笔录中承认欠被执行人具体数额,但在对第三人下达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时,第三人对具体数额又提出来异议,说不欠那么多钱,第三人一旦提出来异议,法院就不能强制执行和审查,请问现在我能咋办?
其他答案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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