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是社保局?还是单位决定?我的情况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7月底我在单位上班期间,路过单位茶水间接水喝,被开水无意烫伤右下肢,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附属第一医院急诊治疗,诊断为深二度烫伤烫伤面积5%。这种可以认定为工伤么?我并不需要单位额外赔偿我别的损失,只是治疗期间烫烧伤的药全是自费药,无法医保报销,医院告知烫烧伤的药物全是医保局来界定是否算医保内,医院自身没有权利算自费药,言外...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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