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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上海x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应聘,签的协议交了480元,协议

我在上海x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应聘,签的协议交了480元,协议上说:“甲,乙双方无任何劳资关系,《劳动法》中所规定的有关法律条款不适用与本协议签订的双方。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人民币480元整,作为委托经纪人费。”可回来上网查询后说是骗子公司,好多学生受骗,我可以解约吗,他们有流氓专门对付去解约的人!有什么途径可以把钱追回来呢?谢谢
zx9012|2016-08-14 14:41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风中笑123

集体去派出所报警。
2016-08-14 15:08
来自北京市

文艺女青年

向当地人社局监察部门举报
2016-08-14 14:5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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