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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妹二人,哥住i的是父母生前房子,父母去世后,留有一居一室,建筑面积3

兄妹二人,哥住i的是父母生前房子,父母去世后,留有一居一室,建筑面积35平米。于2oo3年,兄妹公证后,妹妹取得房产证,但2o16年后,哥又希望妹能补偿,间,是否应补偿?如补,应补多少?
宙斯盾与飞|2016-08-14 08:09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果冻19

您好,按继承公证的内容处理,如果当时公证中无此内容则无需补偿,当时自愿给付的不受限制。
2016-08-14 08:54
来自北京市

报领爱你

您好,也可以不均等
2016-08-14 08:48
来自北京市

栗子姐姐

这个补偿的事情在法律上是没有明确规定的,属于你们之间协商的事。不过一旦公证后,确认房子所有权后,一方不可以再对该房子主张所有权或者其他权利。如有问题,欢迎咨询孙涛律师,或者到北京天江律师事务所咨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华尊大厦a302
2016-08-14 08:29
来自北京市

全都要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继承法 展开
2016-08-14 08:2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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