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早7点左右,我xx院北门缓慢驶出并入卫基路由南向北行驶,行至20米左右时,对面驶来(由北向南)一辆白色现代小轿车,在两车保持2-3米左右车距,即将错头驶过时,对方那辆白色现代小轿车一把左打方向向我急冲过来,造成本人受伤,车辆损坏。我受伤住院期间,车主及其保险公司没有出一分钱,一切检查治疗生活费用都是自己垫付。8月8... 展开
7月28日早7点左右,我xx院北门缓慢驶出并入卫基路由南向北行驶,行至20米左右时,对面驶来(由北向南)一辆白色现代小轿车,在两车保持2-3米左右车距,即将错头驶过时,对方那辆白色现代小轿车一把左打方向向我急冲过来,造成本人受伤,车辆损坏。我受伤住院期间,车主及其保险公司没有出一分钱,一切检查治疗生活费用都是自己垫付。8月8日,我出院后去山东莘县交警队事故科,在录完我的口供后,事故科让等处理结果。据事后了解,当时驾驶肇事车辆的司机和在副驾驶位上的车主有债务纠纷。我有想求教专家几个问题:1、我觉得这辆车有意在制造交通事故,能否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2、我的住院期间费用、误工费、以及后期左眼睛的恢复治疗费用等等费用怎么解决? 3、我损坏的车一直在交警队扣着,拖车、停车费谁来出?车谁来给修?4、从7月28日到8月9日已经过去13天了,交警部门应该多长时间能把事故认定书拿出来?急求答复?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