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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载明:今借到XXX人民币XX万元,以整年为一期,按季付息,月息1分

借条载明:今借到XXX人民币XX万元,以整年为一期,按季付息,月息1分。 借款人 XXX。债务人最后一次付息是2014年10月8日,比正常付息日迟了1年,应付利息8.9万,债务人付了9万。请问诉讼时效从哪天开始计算?是2014年10月8日,还是2015年1月8日?
thef|2016-08-14 15:37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jimeking

尽量早起诉。
2016-08-14 16:52
来自北京市

tt_sweet

你好!正常未约定还款日期则无诉讼时效风险,及时查封其财产诉讼维权。可来电
2016-08-14 16:42
来自北京市

丁丁ing

您好,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2016-08-14 16:30
来自北京市

zheyangzia

2014年10月8日
2016-08-14 16:25
来自北京市

yankong1

应当从最后付息之日起计算。。
2016-08-14 16:09
来自北京市

xinongli

诉讼时效从借款到期日起算
2016-08-14 16:03
来自北京市

长空放飞

按照还款时效
2016-08-14 15:5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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