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去世,父亲再找了一个老伴,未登记结婚,家有自建房屋一套,属于母亲生
母亲去世,父亲再找了一个老伴,未登记结婚,家有自建房屋一套,属于母亲生前父母共有财产,有土地使用证,房产证之前政府换证过程中丢失一直没有给补办,关于此套房屋将来的继承,父亲同意归三个儿子共有且不需要儿子负担现任老伴的任何费用,但三个儿子需同意每家每月支付300元给父亲直到老人去世。请问:1、此种情况是否可以将房屋过户给三个儿...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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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专业房产经纪人:对于房产分配是这样的,您父亲有50%,其余的按财产继承来分配,按母亲的50%由父亲,及您父母的直系儿女按人头平均分配。如果您父亲想把房子处理,必须子女和他本人公证签字。如果三等份分给儿子,必须女儿放弃继承权。再去公证后变更产证。赡养是义务的,法律没规定要给多少,但父亲有条件,那就需要律师。
2016-08-17 13:3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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