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一无公示,二无手续,以新农村建设为由,低价强征耕地十五亩左右(无
镇政府一无公示,二无手续,以新农村建设为由,低价强征耕地十五亩左右(无安置补助费)后。又将地卖与企业发展建厂。请问镇政府做法是否合法合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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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征收耕地需要审批公示,如果没有审批和公示是违法的,可以对镇政府提起诉讼,建议您电话详细咨询----北京英淇律师事务所
2016-08-12 13:2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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