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房屋安全问题(来自深圳新城市大厦小区)
我有一套旧房,建成有15年了,现在想出租,在六楼,没有防护窗,承租人一家三口,带着一个三岁的孩子,我怕小孩爬窗及阳台出意外,我在合同上加一条: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所有安全问题由自己承担,这样可以吗?万一真出了意外,我可以免责吗?
其他答案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造成人身伤害的免除责任人条款无效。但是你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承租人应注意高空坠落的风险,减轻自己的管理义务。
2016-08-10 15:0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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