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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房屋安全问题(来自深圳新城市大厦小区)

我有一套旧房,建成有15年了,现在想出租,在六楼,没有防护窗,承租人一家三口,带着一个三岁的孩子,我怕小孩爬窗及阳台出意外,我在合同上加一条: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所有安全问题由自己承担,这样可以吗?万一真出了意外,我可以免责吗?
abc4077|2016-08-10 14:46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464033581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造成人身伤害的免除责任人条款无效。但是你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承租人应注意高空坠落的风险,减轻自己的管理义务。
2016-08-10 15:02
来自北京市

nihaoma6

你好!在租赁合同中写明没有防护窗。
2016-08-10 16:06
来自北京市

梦来财传奇

免责条款是无效的,你可以说明情况并提醒。
2016-08-10 16:00
来自北京市

苏又臻

约定清楚就可以了,你不会有什么责任
2016-08-10 15:53
来自北京市

tt_sweet

可减轻,很难完全免责
2016-08-10 15:37
来自北京市

牧归唱晚

以在合同中提醒承租人应注意高空坠落的风险,减轻自己的管理义务。最为稳妥的做法是将防护窗安装好,这是你作为出租人的义务。
2016-08-10 15:27
来自北京市

canny__033

你好,免责条款一般是无效的,但是你得说明房子没有防护窗的情况,让租户注意。
2016-08-10 15:22
来自北京市

梦圆传奇

你是无需承担的
2016-08-10 15:0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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