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2009年5月开始在一家个体经营部做工程师上班到9月份,
我从2009年5月开始在一家个体经营部做工程师上班到9月份,当时老板说要把这个“个体经营部”转让给我,于是我和在此上班的一位同事接了下来,当时老板并没有过户给我们,只是口头承诺到时过户并和公帐交于我们,当时只签了一份简单的书面合同,我们就把转让金交给老板。其间经营的一个客户做的货款是要进公帐的,因为他当时还有三个月要进公帐的...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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