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人打架我先动手 对方没伤 我额头伤口不到3cm需要缝针4.5针
急 打完以后 警察把我们带走了 让我们先去看病。我脸上的伤会留疤。需要缝4.5针。伤口不到3cm。这算是轻伤了吗。民警说要拘留我四天加罚款。拘留可以。我能要求对方赔偿吗。毕竟伤在脸上 而且特别明显。
其他答案
由于你现行动手殴打对方,对方很有可能出于正当防卫,所以对方不构成治安管理处罚的标准,之前跟你谈过,但是你的受伤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但风险在于对方出于正当防卫
2016-08-03 17:3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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