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委托你们帮忙解决一下,我和老公在1994年已婚就修建了100个平方的房子,1995年和他又生了一个儿子、因他前妻死后有一个儿子、在1998年他把集体土地征转成了他儿子名下,我不知情、又在2008年把挨到地碁修建了60个平方和原来的又组合在一起了,他又装进了儿子土地使用证名下,只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还是老公名下的、我... 展开
尊敬的律师委托你们帮忙解决一下,我和老公在1994年已婚就修建了100个平方的房子,1995年和他又生了一个儿子、因他前妻死后有一个儿子、在1998年他把集体土地征转成了他儿子名下,我不知情、又在2008年把挨到地碁修建了60个平方和原来的又组合在一起了,他又装进了儿子土地使用证名下,只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还是老公名下的、我现再才知道就和老公吵了起来,于是老公要求儿子更改为他的名下,儿子已婚、儿子原本同意说把所有的文件寄回来,儿子在外工作、现在不同意了,由于婆媳之间不和,尽管可怜的继母在用生命维护这个家,把儿子送上大学、硕士、博士毕业之后。还是听他老婆的话、尊敬的律师们,又有谁能理解一个继母的苦衷呢,我嫁给老公没几年他就得了一个直到现在都没有俞合的病,这个家我是在用生命撑着、也就是在1998年老公得病时把房产转为他儿子名下的,那年差一点就死了。直到现在我才知道、尊敬的律师们可想而知我在用生命付出的结果是什么,是至命 的压力。我想过离婚,也想过自己亲生的儿子需要一个建康的家,我想等我儿子长大后再讨回公道行吗?我能讨回公道吗?还是现在讨回来呢?我不想影响儿子的学习,他明年中学毕业 。谢谢各位帮助。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