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两个月感情不和,女方脾气不好经常吵架,男方忍无可忍提出离婚,结婚前
结婚两个月感情不和,女方脾气不好经常吵架,男方忍无可忍提出离婚,结婚前给女方10000定亲钱,60000彩礼钱都买了家具,钱不够,男方父母又出9000元买了空调。办完婚礼,男方父母又给他俩20000过日子用,请问离婚后财产怎样分,哪部分算共同财产需要分割。家具算共同财产吗,求详细说明,婚姻法看不懂。
其他答案
你好!首先,你们结婚登记后到离婚时产生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次,由于你们结婚时间较短,彩礼需要退还一部分,由于你们的彩礼钱都购买了家具,那么就对家具进行合理分割。最后,父母给的两万元属于对你夫妻二人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16-08-03 16:4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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