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交易过户>签约认购> 问题详情

2001年的单位福利房交易,双方约定以“成本价”3万元交易,当时房款结清,买受方实际使用房屋至今,买

2001年的单位福利房交易,双方约定以“成本价”3万元交易,当时房款结清,买受方实际使用房屋至今,买受方2003年取得出让方产权证一直不联系出让方办理过户。现在出让方可以要求撤销合同吗?或者要求补偿价格?
oyangbing|2016-07-30 17:48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xshbxqy

不得要求撤销
2016-07-30 18:04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 网站合作‖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手机房天下‖ 开放平台‖ 服务声明‖ 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