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6月17号与买房人签订了一份卖房协议,房子不是我名字,买房人知道房子不是我名字,当时买房人用手机
我与6月17号与买房人签订了一份卖房协议,房子不是我名字,买房人知道房子不是我名字,当时买房人用手机银行转给我2万购房订金,我给买房人写的收条是收2万定金条,现在房子不卖了,我该怎么办求问
其他答案
通过你的问题中看出房屋登记你的名字不是你的,即使你是房屋的共有人,如果没有得到其他共同共有人的一致同意,你是无权出售此房屋的,买房人明知房屋不是你的名字,主观上存在一定的恶心,你的卖房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行为,但不影响你们合同的成立,你给对方承诺了收到2万定金,现在不卖房是属于违约行为,应该双倍返还对方4万定金。
2016-07-30 10:0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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