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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6月17号与买房人签订了一份卖房协议,房子不是我名字,买房人知道房子不是我名字,当时买房人用手机

我与6月17号与买房人签订了一份卖房协议,房子不是我名字,买房人知道房子不是我名字,当时买房人用手机银行转给我2万购房订金,我给买房人写的收条是收2万定金条,现在房子不卖了,我该怎么办求问
Bucciziclof|2016-07-30 09:20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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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你的问题中看出房屋登记你的名字不是你的,即使你是房屋的共有人,如果没有得到其他共同共有人的一致同意,你是无权出售此房屋的,买房人明知房屋不是你的名字,主观上存在一定的恶心,你的卖房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行为,但不影响你们合同的成立,你给对方承诺了收到2万定金,现在不卖房是属于违约行为,应该双倍返还对方4万定金。
2016-07-30 10:04
来自北京市

liuyue0102

跟买房人协商退还2万元定金,并适当给予补偿。
2016-07-30 09:51
来自北京市

骚妹网站

根据定金罚则,你需要支付双倍定金。
2016-07-30 09:49
来自北京市

琳琳穗穗

如果条子上是“定”金,若出卖人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若买受人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2016-07-30 09:3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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