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两商铺《唯一住房》,在56-58年间被纳入私改房,统一由工商局管理《出租》,给我家一月5元租金,58年后就再没给过,现在不知道被何人卖了,盖了房子,我家人完全不知情,在有关部门查档案,上面写的房主还是我爷爷,但是档案,机关部门不让带走,说是只有法院或者公安部门可以带走复印件.我在网上查了下我家房子属于错改房,当时的政策... 展开
我家有两商铺《唯一住房》,在56-58年间被纳入私改房,统一由工商局管理《出租》,给我家一月5元租金,58年后就再没给过,现在不知道被何人卖了,盖了房子,我家人完全不知情,在有关部门查档案,上面写的房主还是我爷爷,但是档案,机关部门不让带走,说是只有法院或者公安部门可以带走复印件.我在网上查了下我家房子属于错改房,当时的政策是是留给房主足够住的房屋的情况下,多出的进行改造.我家房子是我爷爷当时为响应国家的号召,下乡代销,当时在外乡租别人房住,自己家房就空下来了,后来租给别人住,工商所为赶政绩,不管我家是不是唯一住房,不顾党纪和国法的以我家出租房为由把我家房屋纳入私改房,我爷爷代销回乡后没地方住也不管不顾,最后还是老家的乡党帮忙建了一小间半房住。我们该怎么办?该找何人伸冤。求律师解答...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