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儿媳看好了一套二手房133.86平方米,147.5万,儿子...
2014年8月儿媳看好了一套二手房133.86平方米,147.5万,儿子没有工作,儿媳有工作收人也不高,和我们老人商量把我们唯一的一套住房卖了交房款,将来一起生活。8月25日我们这套房子卖了74万扣除土地出让金和中介费,还剩72万,当时存入房屋交易资金监管中心,又凑了28万共100万,儿子和儿媳出了2.5万,儿媳公积金贷款4... 展开
其他答案
你们给房子出的款项,如果没有特别约定,视为是对夫妻双方共同的赠与。虽然房子已经公证到儿媳名下,但在离婚时你们依然可以主张在财产分割时应当考虑你们的利益。
2016-07-21 08:3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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