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胶州的,3月30号在 地下室加热水箱施工中,不小心从高处
我是胶州的,3月30号在 地下室加热水箱施工中,不小心从高处掉下造成右脚跟骨骨折,当时在 医院拍的片, 医院处理不了让去开发区医院,老板把我拉到柳花泊个人的骨伤医院,医生建议住院手术,老板不愿意,又联系即墨医院老板亲属在医院,又把我拉到即墨,找人给我打上石膏就把我送回家了,一分钱药费也没给,一直到现在老板也没来看过。想咨询一... 展开
其他答案
你属于因公受伤,你老板应当承担全部责任,现在关键问题是你需要搜集证据来证明你和你老板的关系及你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的事实。需要律师帮忙联系我<
2016-07-17 09:1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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