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合同到期可以要求公司哪些赔偿
外地户籍在上海工作,现在怀孕4个月,4年合同本月底到期,上周公司人事找谈话,说公司不打算和我续签,本身公司属于违法行为,补偿金应如何争取:1、若公司不打算和我续签合同,除了8个月的赔偿还有哪些费用可以争取?2、若合同终止怀孕三期不能出去工作,三期间有没有可能要求公司补偿?3、公司没有交生育险,合同终止后如果在上海生孩子生完孩... 展开
其他答案
您好,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如果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哺乳期结束。所以公司在此时终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其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公司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所以,您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最后,对于未参保生育保险的公司,由公司按照女职工产假前的工资标准支付产期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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