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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生有我和弟弟二人,20多年来在祖屋度过。父母、弟弟于1994年先

我父母生有我和弟弟二人,20多年来在祖屋度过。父母、弟弟于1994年先后病亡。2010年间“堂弟以其继承"为名,把祖屋及所有宅基地登记为其名下,其证书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土地使用证>并领取了全部征用款。一分钱也不给我。请问律师:为父母女儿的我有权享受祖屋宅基地征用款的权益吗?如何通过什么途径取得?
gz-yingtin|2016-07-16 13:55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kaisibaoer

有权享有的,可以起诉解决的。<
2016-07-16 14:23
来自北京市

哆啦kitty

有权享有征地补偿款,建议起诉到法院。<
2016-07-16 14:1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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