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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我五万块钱,还款日期在2015年12月31日,他有一套房产,购房

别人欠我五万块钱,还款日期在2015年12月31日,他有一套房产,购房发票在我这里,此房房产证还没下来正在办理中,当时怕还不上钱,以租赁的形式写了一份租房合同3000元每年租给我20年,我一次性付清6万元的租房钱。现在过去半年了,钱换不上,房子他住着也不搬,我想问如果他一走了之,我的租赁合同有效吗?我对这套房有使用权吗?
尘寂地带|2016-07-16 10:10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zdz8904

你可以要求他还钱,租赁合同有效但没有实际履行<
2016-07-16 10:54
来自北京市

applepineapple

你好,主张偿还的诉讼时效为2年,超过的一般视为放弃诉讼追偿的权利;诉讼时效因债务人承诺限期给付情况而延长(一般可以书面承诺和口头承诺录音为证据证实这事)。首先要写一份合格的起诉状,诉状的内容包括原告、被告的基本情况(明确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工作单位等)、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其次,要提供主要证据的复印件以及原告身份证复印件。<
2016-07-16 10:46
来自北京市

DreamFly

你好,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号、合同、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等),及时起诉要他还钱。要看欠条上面有没有还钱时间,若有,应在还钱时间到后2年内起诉,若没有起诉,则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已过,同时要看你有无证据证明有时效中止或中断的情况。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的四倍,高于四倍的部分利息无效。若起诉前发现对方有财产,可以申请保全。<
2016-07-16 10:34
来自北京市

xjn15

你好,只能想办法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到法院起诉,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可以受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016-07-16 10:2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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