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咨询事是这样的,甲和乙打官司是河北法院,乙和丙打官司的法院是辽宁法院,甲欠乙钱,乙欠丙钱,乙
你好,我咨询事是这样的,甲和乙打官司是河北法院,乙和丙打官司的法院是辽宁法院,甲欠乙钱,乙欠丙钱,乙有一审二审判决书,甲的高铁拆迁款还没有签协议,但是实体以实际占用,高铁已经公式了,法院执行局已经将此款划拨到辽宁法院,高铁拆迁办要打案外人执行诉讼,请问程序合法吗?
其他答案
你好,一、执行期限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3、如超过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 展开
2016-07-16 13:2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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