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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甘肃省庆阳市的农民工,跟工头某某在陕西XX集团干水暖,干2015年

我是甘肃省庆阳市的农民工,跟工头某某在陕西XX集团干水暖,干2015年11月14曰从架上摔下,造成左骨股粉碎性骨折,于当日入庆阳市XX医院治疗,时长32天,住院期间费用工头全部垫付,之后回家静养于7月份做伤残为8级,2年后还要取钢板,现在想找工头赔偿可又知怎样算,家中只剩我和67岁的一老父亲,只能在此求好心人帮助!谢谢!
验段盐段|2016-07-15 15:59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lunkl

和律师面谈<
2016-07-15 16:32
来自北京市

newano

你好,这属于工伤的,至于赔偿要看具体情况的,本案的处理方式有两种,1、如果员工和单位之间有劳动合同,则员工的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即使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其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列第14条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具体的工伤待遇有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 展开
2016-07-15 16:2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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