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借道通行,被本车道正常行驶的电动车(后鉴定为轻便摩托车)撞伤,
非机动车借道通行,被本车道正常行驶的电动车(后鉴定为轻便摩托车)撞伤,导致右腿骨折。对方轻便摩托车无牌无证,驾驶人也没有驾驶证,更没有投保交强险。请问交警判定为非机动车为主要责任是否合理?
其他答案
您好,交通事故发生后,责任认定一般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交警会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责任认定有异议,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重新作出责任划分,赔偿事宜可协商解决,具体建议电话或者当面咨询。<
2016-07-14 08:5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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