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被判死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的,个人帐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不能继承,直接并入社会统筹基金。职工被判死刑未处没收个人财产的,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1、职工被判刑后养老金的继承: 职工被判死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的,个人帐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不能继承,直接并入社会统筹基金。职工被判死刑未处没收个人财产的,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展开
职工被判死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的,个人帐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不能继承,直接并入社会统筹基金。职工被判死刑未处没收个人财产的,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1、职工被判刑后养老金的继承: 职工被判死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的,个人帐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不能继承,直接并入社会统筹基金。职工被判死刑未处没收个人财产的,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退休人员在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死亡的,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按规定予以继承。上述各类人员遗属均不得享受相应待遇。 2、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被判刑后的退休待遇: 开展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试点的地区不宜参照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退休...职工判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帐户储存额缴费部能继承直接并入社统筹基金职工判死刑未处没收财产其帐户储存额缴费部由其定继承继承 1、职工判刑养金继承: 职工判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帐户储存额缴费部能继承直接并入社统筹基金职工判死刑未处没收财产其帐户储存额缴费部由其定继承继承退休员服刑或劳教养期间死亡其帐户储存额缴费部按规定予继承述各类员遗属均享受相应待遇 2、参加机关事业养保险退休员判刑退休待遇: 展机关事业养保险试点区宜参照家劳社保障部《关于退休员判刑关养保险待遇问题复函》(劳社厅函[2001]44号)文规定执行仍应按事部门现行关规定执行 3、关于统筹企业退休员涉及经济案件或其刑事案件基本养金或帐户储存额强制扣缴: 家律尚未做明确规定前宜退休员基本养金直接划入院已实行养金社化发放退休员养金银行存折由院依直接通知本存折交给院退休员存折帐号依提供给院由院依封存、扣缴其养金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