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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现在有兄弟两个,大哥是开公司的,小弟是工人,分家的时候小弟分到3

您好,现在有兄弟两个,大哥是开公司的,小弟是工人,分家的时候小弟分到3间门面房,然后是100万,100万是从2014年支付每年10万,但是小弟一家现在不肯赡养父母亲,由大哥赡养,大哥也是愿意的。都签了字。现在父亲做生意亏了,要小弟拿10万出来给他父亲还债,现在小弟一家不肯,请问分到的100万可以不给吗?分家时候签的协议有法律... 展开
shinong11|2016-07-12 15:56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redearth1

可以不给<
2016-07-12 16:34
来自北京市

Accettind

该协议法律上属于赠与合同,按合同法相关规定,该协议存在可撤销情形,且存在可不再履行的法定情由,但考虑到你们之间的关系,建议还是尽量友好协商解决<
2016-07-12 16:18
来自北京市

普宁视窗

您好,需要给的<
2016-07-12 16:0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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