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交易过户>税费计算> 问题详情

我是法人但不是股东,公司有两股东,一个专管生产,一个专管销售业务,公司

我是法人但不是股东,公司有两股东,一个专管生产,一个专管销售业务,公司章程上只明确规定了法人代表是执行董事,两股东的职责没有明确规定,现在专管生产的股东可以不经过我的同意接客户订单吗?订单合同只盖合同专用章。定金也没有打入公司账户而是自己私人的账户。如果有事,责任由谁承担?这个股东做法我能追究责任吗?
清新愉快|2016-07-11 18:21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sanyuecaozhang

由公司对外承担责任,对内可以向股东追究责任。<
2016-07-11 19:56
来自北京市

afpjp

您好,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2016-07-11 19:41
来自北京市

我爱狗0730

公司章程上会明确规定执行董事的权力,你可以根据章程约定行使自己的权力,专管生产的股东签订销售合同,客户有理由相信该股东能代表公司的,合同有效,因此盖合同专用章也是有效的。<
2016-07-11 19:39
来自北京市

tigerstory

签单都应该是以公司名义<
2016-07-11 19:29
来自北京市

关注公积金

能追究责任<
2016-07-11 19:14
来自北京市

TLJS

您好您可以以公司的名义起诉,追究股东 责任<
2016-07-11 19:09
来自北京市

zhiqinge

按正规公司治理你说的这样操作肯定是违规的,出事情你肯定有责任的。需要帮助请致电。<
2016-07-11 18:55
来自北京市

uclg_mhcy

可以追究责任<
2016-07-11 18:49
来自北京市

乐乐卷儿

你好,签单都应该是以公司名义啦进行的。你可以追究股东的责任的<
2016-07-11 18:34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