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04年与不是本村村民的人签订了一份“土地承包权长期转让协议”,
本人2004年与不是本村村民的人签订了一份“土地承包权长期转让协议”,期限至2027年。其中有一条:如遇土地被征用,土地补偿款、青苗款、地上物均归乙方,乙方享有与村民一样的权力。这份协议未经土地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现土地使用证仍是我们的,请问这份协议成立吗?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纠纷司法解释十三条,未经发包方...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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