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如果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以经常居住地的管辖法院为受案法院,也可以以原告的经常居住地所在的法院为管辖法院<
2016-07-09 08:5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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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应该由被告现在的实际居住地法院管辖。原户籍地法院无权管辖。 户籍所在地为住所。经常居地住时,是指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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