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长春市宽城区,我的一个外 甥女,住朝阳区,突然得急病身亡,我的另一个亲属李某从外地赶来奔丧,住朝阳区的一个宾舘,处理完丧事后,外甥女婿齐某,就在这个 宾舘当众宣布“妻子生前借李某的21万元钱"由他尝还,齐某写了“欠李某21万元”的欠条,当时我也在场,但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后来我的妻子告诉我,21万元中的14万元... 展开
我家住长春市宽城区,我的一个外 甥女,住朝阳区,突然得急病身亡,我的另一个亲属李某从外地赶来奔丧,住朝阳区的一个宾舘,处理完丧事后,外甥女婿齐某,就在这个 宾舘当众宣布“妻子生前借李某的21万元钱"由他尝还,齐某写了“欠李某21万元”的欠条,当时我也在场,但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后来我的妻子告诉我,21万元中的14万元是她借出去的,外甥女婚前长期住在我家,她的死使我的妻子十分悲痛,李某从我妻子那里知道了14万元的事,我追问李某,李承认了这件事并写了‘情况说明’,后来我和李某以欠我14万元欠李某7万元为由,联合将齐某起诉到朝阳区人民法院,由于欠条上只有李一个人的名子,法官建议我撤诉,我由原告改为代理人,齐某参加庭审后扔下一处外甥女婚前买的位于朝阳区的房产失踪,后来法院对该房进行了拍卖,李从朝阳区法院领出全部执行款后,不顾我的劝阻当我面,把包括我的还有别人的全部款项汇到他在外地的账户上,经一再讨要李拒不归还,我应该在哪里打官司?谢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