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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撤销之诉诉状

第三人撤销之诉诉状; 因兄弟去世,本人2010年因继承纠纷,因母亲有痴呆症,本人作为监护人法定代理人代理母亲打官司,一审二审,败诉,再审、抗诉驳回,只因母亲诉前做了放弃继承公证,判决认定公证有效,2016年5月公证书被撤销,请问现是否可以打第三人撤销之诉?
守恒预测|2016-07-07 10:40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吃完抹嘴

您不能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是针对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内容错误,有损害未参加原诉审理程序第三人合法权益的情形,赋予该案外第三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法院提起诉讼,以撤销或者变更生效裁判保护自己权益的诉讼程序。
2016-07-07 11:16
来自北京市

维克多伟大

你好,可以处理,委托律师介入
2016-07-07 11:44
来自北京市

rainstory1

你好,你说的比较复杂。
2016-07-07 11:58
来自北京市

TLJS

你好,可以的。需要具体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2016-07-07 11:39
来自北京市

琳琳穗穗

您好,不可以。
2016-07-07 11:28
来自北京市

九分完美

您好,一般不可以了
2016-07-07 11:01
来自北京市

igezhw

一般不可以了。
2016-07-07 10:5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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