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为毕业一年的本科毕业生,年初有人到我妈正在经营的门市与我妈发生争吵与推攘,起因是由于市场管理公司(租方)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跟对方很早之前就签订了租房合同,对方上门来宣称是他租的门市,发生争吵的过程中对方夫妇多次推攘我妈,我在其中阻挡,后在冲突结束后我发现自己手背肿起来,以为是涂药酒就能解决的事情故没有报警,但当晚爸爸回... 展开
本人为毕业一年的本科毕业生,年初有人到我妈正在经营的门市与我妈发生争吵与推攘,起因是由于市场管理公司(租方)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跟对方很早之前就签订了租房合同,对方上门来宣称是他租的门市,发生争吵的过程中对方夫妇多次推攘我妈,我在其中阻挡,后在冲突结束后我发现自己手背肿起来,以为是涂药酒就能解决的事情故没有报警,但当晚爸爸回家后打电话告诉了市场管理方经理我受伤的事实,市场管理方让后一天早上去处理。后一天手背没有消肿,去医院检查后为掌骨骨折,故报警,警察做了双方当事人的笔录以及当天两名目击商户(其中一人为我家亲戚,推攘过程中她曾来劝阻,但遭对方夫妇唾骂)的笔录,之后安排我在手术出院后三个月做伤情鉴定,经鉴定为轻伤二级。之后警方安排做调解,对方拒不承认,也不愿意赔偿且态度恶劣,后警方一直告诉我们因为那个地方没有监控摄像,很难判断我的手是被他们推伤的还是我推他们的过程中自己受伤的(因为对方有次推倒我和我妈,我起来时生气推了他们一下),除非有监控摄像才有足够的证据,目击者的证据只能证明对方夫妇来跟我们发生过推攘,可是即使有监控,不一样也只能证明我们之间发生过推攘吗?毕竟骨折是内伤,监控里也看不到呀,请问各位律师,这种情况我们请律师跟对方打官司能行吗?最主要是警方说的证据不足是对的吗?我们该如何攻破这个难点?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