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宅基地户主是我拆迁,补偿面积1 比1置换,协议中儿媳是共同居住人,2016年4月与儿子离婚
2014年宅基地户主是我拆迁,补偿面积1 比1置换,协议中儿媳是共同居住人,2016年4月与儿子离婚,现要求分割房产,法律有何判定
其他答案
你好,可以协议离婚的,要是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的。孩子一般会判给有利于其成长的一方,一方抚养孩子,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一般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财产是可以均分的。可以搜集对方有过错的证据,要求少分财产的。
2016-07-06 19:10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