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聚会喝酒出事了,第二天有位老乡在自家小区地下室赤身裸体躺在地上,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啦!事情经过是这样的,去年八月有老乡同学从老家回来办退休手续,张罗同乡没事聚聚,第二天晚上一共18人参加了聚会,期间没有劝酒拼酒的,感觉也没有喝多的,聚会完事后下楼中死者张罗安排去唱歌,有八个人去了,另外九个人没去,回家了,他们去歌厅... 展开
律师您好!聚会喝酒出事了,第二天有位老乡在自家小区地下室赤身裸体躺在地上,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啦!事情经过是这样的,去年八月有老乡同学从老家回来办退休手续,张罗同乡没事聚聚,第二天晚上一共18人参加了聚会,期间没有劝酒拼酒的,感觉也没有喝多的,聚会完事后下楼中死者张罗安排去唱歌,有八个人去了,另外九个人没去,回家了,他们去歌厅的在两个小时后由死者买单了,然后死者由其中一人送到他家小区门口,第二天其妻在地下室发现死者躺在地上'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问没去歌厅有责任么?应该如何划分责任?伤葬费本工作单位已支付,需要再赔偿么?精神抚慰金辽宁省最高是多少?拜托给予及时答复!谢谢!谢谢!期待!!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