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09年在通州购买二手房一套,至今...
外地人09年在通州购买二手房一套,至今未过户。卖方现以不符合限购令条件为由,称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腾退房屋。若反诉卖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协助办理房产过户,并承担诉讼费用,法院会支持吗?
其他答案
合同纠纷: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016-07-04 09:3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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