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补偿标准
最近我们收到乡政府让我搬迁的口头通知,可是给予我们的补偿标准却令我们难以置信,现在是2016年7月,政府却拿出2013年7月29日的文件复印件给予执行补偿,我没户口身份证上市居民,却按照农村标准赔偿,还请律师帮忙指点一下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我该如何去维权呢
其他答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地补偿工作的实施,乡政府无权让你们搬迁。而且,即便搬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应当出具征地公告等书面文件。在未有法定的征地文件的情况下,对你的补偿也是不合理的。对于补偿标准有异议,建议先不要签订补偿协议,尽早地启动相应的维权程序。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来电具体咨询,便于为你提供进一步分析和解答。<
2016-07-03 08:2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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