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收古董和人起争执,动手打起来了,双方都住院了,对面伤轻没有大碍,我
我去收古董和人起争执,动手打起来了,双方都住院了,对面伤轻没有大碍,我鼻梁骨骨折,我朋友腿两处骨折,前后韧带断了,今天4天了,对方不承认是他们打的,派出所说要证人,我这边有4到5个人证人,可派出所说要主要证人,可开超市的老板不出来做证,我该怎么办?能做伤害坚定吗?
其他答案
你好,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 展开
2016-07-03 14:4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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