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是朋友介绍工作,朋友和老板是同村,来之前说每天130元开车又干活,老又让做饭,在做饭期间和闩同事问因为伙食问题老板不用我了,他说结帐走人,我答应了,可是因忙不给,5天了,之前给一千我每要,因和工资不合,老板说在做饭期间亏欠钱,给我结二千四百我没耍,他说过两天结,是现,也没有合同,我工作总天数是二个月另五天,之前在... 展开
你好律师,我是朋友介绍工作,朋友和老板是同村,来之前说每天130元开车又干活,老又让做饭,在做饭期间和闩同事问因为伙食问题老板不用我了,他说结帐走人,我答应了,可是因忙不给,5天了,之前给一千我每要,因和工资不合,老板说在做饭期间亏欠钱,给我结二千四百我没耍,他说过两天结,是现,也没有合同,我工作总天数是二个月另五天,之前在火食费中我用去五百,没入帐向老板支过五百,是我支出费用,。老给我总钱数不讨三千八百元,他说亏二千多,收据他拿走他算的,结工资他给二千四,。律师你们说这能行吗,谢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