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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辽宁人,46岁,母亲70多岁,还有一个读书的

我弟弟辽宁人,46岁,母亲70多岁,还有一个读书的孩子。受雇于一个体运输公司,家里人对他受雇公司情况一无所知。据交警说本月24日由车主开车、我弟弟在副驾在河南高速发生追尾,导致本车车主和我弟弟二人死亡,交警说车主死亡,家不富裕,我们没地方要赔偿了,多说保险公司能给二三十万。据交警说驾驶员是车主黑龙江人,但事故发生后电话中说车... 展开
达芬奇0708|2016-07-01 08:19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这个时候

首先要查清楚你弟弟受雇于哪个公司,因为你弟弟是在工作中死亡的,属于因公死亡。他所在的公司应该承担全部责任。交通事故赔偿是另外一回事,一定要查清这个车属于谁。你弟弟所在的公司。车主是司机比你弟弟是司机要好,交警说车主是司机就是司机。一般在车主户籍所在地法院,看告谁,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最好当面或者来电咨询。<
2016-07-01 08:54
来自北京市

zshaihua

你好,由交警部门划分责任。1、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可以将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进来; 2、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3、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 展开
2016-07-01 08:4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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