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08年给一个开发商做管理,至2013年因他资金不足,在5年工作期间,给部分生活费,并承诺在我管理施工的工程之中,完工后给我一套住宅顶工资,后在他开发的住宅楼,顶了一套住房给我,我并对这套房子进行了装修,入住。入住中,我催他办理房产证,他以和回迁户共同办理房产证为由,至今没有办理房产证,在我催他办房产证时,为我办理了房产证... 展开
我在08年给一个开发商做管理,至2013年因他资金不足,在5年工作期间,给部分生活费,并承诺在我管理施工的工程之中,完工后给我一套住宅顶工资,后在他开发的住宅楼,顶了一套住房给我,我并对这套房子进行了装修,入住。入住中,我催他办理房产证,他以和回迁户共同办理房产证为由,至今没有办理房产证,在我催他办房产证时,为我办理了房产证合同一份,并叫我交了需要办房产证的一切费用(有收据为证),在我入住期间,物业费,燃气开口费,暖气开口费,卫生费,一切费用4年全是我交(有收据为证),在2015年5月份他又把该套房屋抵给他亲戚,并办理了房产证,现他亲属起诉我,让我搬出,我怎么办?在这期间2014年12月份我和他对账,他还欠我现金83万元(我给他借的)并给我打了欠条,周律师,这事怎么办?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