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隐瞒病情,因此不能继续生活,要求离婚,男方是否应该赔偿我精神损
婚前男方隐瞒病情,因此不能继续生活,要求离婚,男方是否应该赔偿我精神损失费?
其他答案
这种情况仅仅只能作为成功离婚的关键因素,不能作为损害赔偿主张的事实依据。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之规定,在离婚案件中仅仅只有上述事项能够请求损害赔偿。<
2016-06-29 16:1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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