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8年在一家公司上班右手受伤属于断掌,有钢板和钢钉,鉴
我2008年在一家公司上班右手受伤属于断掌,有钢板和钢钉,鉴定为十级伤残,我每月工资为1500元,至今没解除劳动合同,医药费他已出,按条例他还需要赔偿我多少钱。
其他答案
你好!要看受伤的时间以及是否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认定为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为十级,则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对方承担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另外,还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每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2016-06-28 08:5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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