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在2012年7月27日,黄XX张XX合谋骗取受害人借款,用于
律师你好,在2012年7月27日,黄XX张XX合谋骗取受害人借款,用于张XX偿还黄XX的借款。张XX为借款人,王XX为担保人,借期为一个月,到期后,就耍赖。在2014年6月份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当事人申请复议,复议维持不予立案。至今已经四年,想到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案件。请问,如何诉讼?请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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