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怎么才公平
本人因家居高山贫穷,想摔掉穷帽子,为做烤烟买了政府补贴农用拖拉机,因第二年烟土不究,出门打工一年,造成车已脱保。2015.12.8号清晨,因天气比较寒冷,顺便就用农用拖拉机代步,前往xx镇xx村给客户办事。当车行至新家村道上一公里左右的地方,我刚要进入稍有上坡的左拐弯道时,一辆长安面包车飞驰而来,一瞬既至; 使我正开始靠右行... 展开
本人因家居高山贫穷,想摔掉穷帽子,为做烤烟买了政府补贴农用拖拉机,因第二年烟土不究,出门打工一年,造成车已脱保。2015.12.8号清晨,因天气比较寒冷,顺便就用农用拖拉机代步,前往xx镇xx村给客户办事。当车行至新家村道上一公里左右的地方,我刚要进入稍有上坡的左拐弯道时,一辆长安面包车飞驰而来,一瞬既至; 使我正开始靠右行驶而措手不及,对方长安车驾驶员看要撞车才紧急刹车回方向盘,凭惯性冲向前面(恰好一30公分左右高的坟台靠在公路边上)前右轮刚好撞上这干子而车保险杠撞坏,方向拉杆也略变形,我拖拉机左边反光镜被其长安车碰掉我强制停车。此时状态是; 我们两车尾部约20公分处相刮,长安车就尾部20分分处有10公分左右见圆的漆被刮掉,我车除反光镜之外其它无损,面包长安车内载员几人,出来怨气十分,有个老人说把他头也撞在前面椅子靠背上撞痛了,但无伤形,车内人员依次下车后,前面副驾驶坐一老年女人,没有下车,开车驾驶员后来我才知道姓邓xx,她老公田xx华坐在长安车后面,这天xx镇赶场,本是早晨,随后一会又来几辆面包长安以及过往摩托,堵起车辆行人很多,路比较窄,长安车在山体方,我车在悬崖方,不动车就行人也不能通过,就由田xx报警,后来据说是村文书的田xx打电话与派出所商量,是否他照相传给派出所后动车排堵,给我说派出所同意后,他叫我把拖拉机动车,我才动车的; 唯有副驾驶周xx老人在车内呻吟,田xx叫了一辆长安车将老人装在车上,离开事故现场等了约一个小时,老人就一个人一家,儿媳都在温州打工,只有孙女女婿有摩托来得快些,好一起去xx医院检查, 当时邓xx说这老人一个人在家,每场都去赶场,晕车,就基本让她坐前面的,我也细看老人,只额头上有**疤,除外没有伤痕,大约30分钟派出所两个民警来到现场,把我动了的拖拉机照了一张像,把我刹车照了一张,把我掉了的反光镜照了一张,把面包长安(还未动)照了一张像,把田xx驾驶证照了一张,说了句这拖拉机都肯定没什么证件,你责任大些,你们私自协商解决,如果解决不好,通知我们也会来给你们处理的。此次事故堪查派出所也没问我是姓什名谁,家住哪里,更没有让我签字和出示证件,这流程就真的这么简单吗? 长安车操作不当,弯道不减速,见对方来车不果断减速,处理不急时,急刹碰伤乘客头部,惯性撞得方向拉杆变形,致使乘客一俯一仰伤了颈椎,真是我责任大些吗?如果车不撞上石干,不知会惯性多长才能停车,我拖拉机是刮了反光镜急刹停车,也没冲出刮车范围,难道我拖拉机车速度真快吗?《道路交通管理条例》34条第二项规定;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机动车在中间行驶。在狭窄的山路会车,规定不靠山体的一方优先行驶 和邓xx对话让我明白了她是跑黑客; 明白了那么快车速的原因; 因为黑车特点,要么是还差乘客,开快点在前面好找增员目标; 要么超载或满员抢时间想躲过检查;要么在前面快车到目的地了后,立即返回抢装第二趟客员。 这都是此类非法营运的性质。但事也出了,我想,我虽然没好大责任,连带责任也应该有点,更何况都不是沾亲都是带故,邓xx要求说,她一个人弄不起这老人,要我也一起去,她身上没多少钱,要我也拿点钱去检查,我同意叫我老婆去,反正这事是要摆平的,也以为这只是小事,不过不放心要检查一下而已,结果一检查花了三千六百元还没查出问题结果,医生还说,这没多大问题,你就回xx镇当地医院去治疗,既少花钱又方便,当时我老婆是在家里去的,身上带了三千多元,邓芳说只有六百块,我们也考虑到她跑客是为了赚钱,也有可能没带多少,她六百元也拿出来了,输不知后来晚上检查结果出来,说颈椎有点点损伤,老人从事故发生到出院一直头脑都是清晰,查后要住院,要先缴两千元才用药,结果长安车方还推卸说没有,后来为交钱的事,我老婆叫对方找一千,她自己去借一千拿了,我想我也不过是连带责任,你自己为了赚钱而不顾旅客安全,造成事故还丢(坨子 )我俩只是察刮,我没撞你车,也没撞你人,这事我也不管了,我将此意给受伤方讲明后,我们离开了医院回家。长安车方一再要求我去xx镇派出所接受处理解决,后来才知道肇事者的堂妹系黄家派出所民警,我向交警队报案,交警队对我说,对方已经来过了,也就是黄家镇派出所怎么说,我们交警队就怎么划责,派出所只是没划事故责任的权限,根本不听我对事故案情陈述,讲我出示驾驶证后,说这证要暂时扣在交警队,邓芳那驾驶证就忘扣了。我心里想,我是法盲,怎么我拖拉机驾照都不会忘扣,怎么C照还忘扣证了呢,到底是忘了还是走关系了呢。难道事故责任划分有规定不让当事人陈述事发经过吗?我当时提到对方是非法营运车辆,交警说这与事故和交警队都无关,公安,交警,派出所都应联合打击非法营运,难道真与交警无关吗? 后来通知我去,两个电话搞定责任划分,为啥要把擦刮弄成撞车?我不服没签字,交警说你这七八千元不是大事,自己协商解决好了,万一协商不好,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我是法盲,业务也忙,没时间理,也自己安慰,可能是该失财,自己也经常出门,何况伤者儿媳说话做事也比较和气,提出如果我们能商量好只付医药费用就行,如果我们要他配合完善有些手续,都会支持办理的,唉,既然说到这个份上,我想吃亏都给老人医好再说,反正有账明确的,就又给付了一部分钱,后来受伤方提出要去重庆做手术,一次都是要几万,要我们准备现金,我又给了一万七千元,后来才知道没去重庆,这钱邓xx也没给,都是医我给的那钱,据说邓芳叫伤方也垫付了几千,但回家迟迟未了,我想既然是这样,我又放弃了好人心理,并告诉郑家儿子,如果邓xx这样态度,我们有可能协商不好,你直接选择上诉法院吧,郑xx回答我; 如果上诉有可能你也对我有意见的,因为上诉会多很多项目费用出来,我回答他; 这也是没办法的办法,因为邓xx不顾你们是邻居份上来处理这事,你如果上诉,本来你母亲是拿钱坐车而没系安全带而受伤,上诉能直说我就对你没意见,不要拿钱说没拿钱,没系安全带说成系了安全带就对得起我,郑xx回答我说,可能不嘛,本来是拿钱坐车,我说,如果这样你就对得起我。因为这是实话实说,如果歪曲事实是会付法律责任的,后来快过春节郑家伤方看我仁厚,叫我还拿点,他再找邓芳拿些,以免新年还为钱而开口恐不愉快, 将心比心,我们如果反而坐位也应该有这么顾虑和想法,准备给两千,伤方商量多拿一千,我想反正这账就私了公了都是要了结的,他欠我我欠他都是得有账明算,不会是一句话说没钱就了事吧,我就给了三千,给钱给了两天,伤者要求出院,要我们三方协商,我去等了三个多小时邓芳两夫妻才去,商量未果,我给伤者重申,出不出院这都与我无关,那是你和邓xx之间的事,因为我没撞你老妈,是她只想赚钱而把安全置之度外造成的,你们只能找她,作为连带责任的我,垫付了这么多钱也够多了。希望法官同志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能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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