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私人老板在国有企业的土地上未报建盖了几百平方米房子做生意。政府拆迁时按材料费补偿了私人老板。同时政府拆迁部门承若,如果该建筑能申请到产权证,可以按有产权补偿。为此该私人老板与该国有企业商量,以该国有企业名义申请产权,除去申请费用后,利润5:5分成,申请费用该国有企业先垫付。然后该国有企业指定一名员工胡先生具体负责办理。胡... 展开
一个私人老板在国有企业的土地上未报建盖了几百平方米房子做生意。政府拆迁时按材料费补偿了私人老板。同时政府拆迁部门承若,如果该建筑能申请到产权证,可以按有产权补偿。为此该私人老板与该国有企业商量,以该国有企业名义申请产权,除去申请费用后,利润5:5分成,申请费用该国有企业先垫付。然后该国有企业指定一名员工胡先生具体负责办理。胡先生不懂得怎么申请,就私下求助刘先生(同一母公司的人),刘先生介绍了一家产权代理公司,产权就申请成功了,产权性质是全民,土地性质是国有。产权申请成功后,政府拆迁部门按有产权标准补偿了该国有企业,该国有企业按事先约定把50%的利润给了私营老板,另个50%的利润汇到基层的劳务公司账上。其中,刘先生因为介绍,拿了产权代理公司的好处费。请问,刘先生是贪污罪吗?是职位犯罪吗?是犯罪吗?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