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公司与个人
事情经过,今年6月1日下午一工人在大学城工地,对雨棚玻璃打胶时不慎摔下造成桡骨骨折。(摔下的地方是第一天安装玻璃时吊车损坏一块玻璃,此处就空着。)我是去年和公司签的劳务合同,今年出事的是新增加的没有合同,而且公司没有购买保险,现在出事故公司照去年的合同要求我承担总费用的40%请问这种情况我需要承担吗?包就是纯劳务。谢谢
其他答案
单位全赔。工伤待遇包括:⑴医疗费,⑵住院伙食补助费,⑶护理费,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者月工资×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月份数不等),⑸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重庆职工平均月工资标准×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月份数),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伤残津贴,⑺停工留薪期工资:治疗时间(不同伤情时间不同)×劳动者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⑻后续治疗费,⑼残疾辅助器具费,⑽交通费等。协商赔偿不成,用人 展开
2016-06-26 14:1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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