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儿子可以争取的份额
公房拆迁于2007年12月,拆迁时分的三套房子。我公公婆婆还有我丈夫的哥哥和他的女儿一个户口。我丈夫和和儿子一个户口,原来我的户口2003年11月迁进后于2005年11月迁出。拆迁时婆婆到居委出证明,证明我从结婚一直到拆迁都居住在被拆迁的那套房子里。承租人是我的公公。由于“小三”的 原因导致我和丈夫感情不和 ,在动迁后我与丈... 展开
其他答案
这问题你已经问过多次了.严格讲三套房屋由8人共有,如何分配,可由家庭内部协商一致,协商不一致的,可通过诉讼解决.最终很可能的方案是三个家庭各得一套房屋.你是被安置对象,肯定享有部分房屋产权.
2010-12-31 03:0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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