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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2003年结婚,2008年他爸把名下的一套房赠予给了

我和老公2003年结婚,2008年他爸把名下的一套房赠予给了我老公,房产证也过户给我老公了,也有公证书,就是他们在有生之年有居住权,赠予我老公是因为他们厂有福利房买,怕名下有房子买不到,后来买福利房是他们老人出了一些钱,我们也出了,装修都是我们搞的,但名字是老人的,现在如果我要离婚,先前赠予我老公的那房子有我的份不?
华菱玩|2016-06-25 12:44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乐乐卷儿

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赠与房屋时已明确赠与夫或妻一方的,属于受赠方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离婚时你不能取得这个房屋的份额。如果你需要法律帮助,我愿意为你服务。如果我的回答能让你满意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2016-06-25 13:04
来自北京市

小田田7

您好,有你份
2016-06-25 13:0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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