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骑电动车由南向北行驶,一辆蓝色货车由东向西行驶,在十字路口发生交
我父亲骑电动车由南向北行驶,一辆蓝色货车由东向西行驶,在十字路口发生交通事故,且货车发生事故时是行驶在逆行车道上。交通事故组却告诉我说谁也别追究谁的责任,说我父亲骑电动车属于机动车,没有驾驶证。因为货车总重量是4410千克。上称称是6880千克。货车超载。问责任怎样划分。我们应得怎样的赔偿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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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 展开
2016-06-23 11:4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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