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初,我与房东还有中介签订了房产买卖居间协议书,房子总金额120万,房东还有按揭没还,因为房东是异地公积金还款,每年7月份取一次,所以想等到7月份取出来在办理过户。所以当时约定:第一笔款5万元,协议签订之日付给房东,作为房产解押专款使用。第二笔款30万元。产权过户当日给房东。(约定等到7月份取了公积金再付,还未付)第三笔银... 展开
5月初,我与房东还有中介签订了房产买卖居间协议书,房子总金额120万,房东还有按揭没还,因为房东是异地公积金还款,每年7月份取一次,所以想等到7月份取出来在办理过户。所以当时约定:第一笔款5万元,协议签订之日付给房东,作为房产解押专款使用。第二笔款30万元。产权过户当日给房东。(约定等到7月份取了公积金再付,还未付)第三笔银行贷款。现在房价飞涨,担心房东违约。居间协议上违约责任是:赔偿守约方20%房屋总价的违约金以及中介费用,装修损失,房屋使用损失,房屋差价损失等实际损失和收益损失。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下,如果到时候房子涨价到了160万。我能要回多少赔偿。房屋差价损失可以索赔吗。 收起